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压实参建单位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提升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推动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由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共同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活动检查,压实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主体责任;突出整治地基基础、混凝土结构、住宅装饰装修、设备安装、装配式建筑等实体存在的常见质量问题,狠抓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质量,打击工程质量检测弄虚作假行为。
二、检查方式
本年度综合检查时间从2月至12月,我局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牵头具体负责,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测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建研中心”)配合。
(一)属地监管单位检查。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按照监管职责,结合本次检查工作安排,对所监管的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活动进行检查。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查。
市质监站会同市建研中心、各区质量监督站,组织执法人员、技术人员、行业专家等,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分级分类监管、交叉检查等原则,抽查各区在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少于在建工程总数的5%,抽查约30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现场检查。重点抽查住宅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安置住房)、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等民生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参建单位是否按照经审核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材料进场管理、质量验收程序是否规范,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治理;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抽检现场使用建筑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具体分以下几个专项开展:
1.地基基础施工质量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及时送审,勘察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开展勘察设计技术交底并及时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地基钻探记录、地基验收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按规定对桩基础原材料等进行验收;基础施工记录、档案是否符合要求,地基基础检测验收是否符合程序等。
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检查。重点检查钢筋加工、连接、锚固、安装情况,混凝土试件制作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混凝土试件弄虚作假,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建材产品;检查混凝土质量常见问题及防治情况,混凝土浇捣质量、养护状况。
3.住宅装修质量常见问题检查。重点检查住宅项目装饰装修质量监督是否落实;检查住宅渗漏裂常见问题防治情况,第三方检测报告及蓄水、淋水记录等质量控制资料,建筑幕墙、饰面砖、窗边外墙防水等装饰装修质量,是否按照住宅交付标准落实分户验收;检查住宅工程潜在缺陷保险第三方风险管控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海绵城市建设、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等施工情况。
4.机电、消防及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查。重点检查给排水、电气、通风与空调等实体施工质量,人防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建筑防火内容、消防设施和设备等施工质量。
5.装配式建筑质量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装配式建筑预评价文件组织施工;检查装配式施工质量保证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人员培训制度、技术交底等是否落实;检查预制构件驻场、质量进场验收制度是否落实,预制构件关键节点连接、注浆、拼缝防水等质量是否符合规范;检查装配式建筑首层及标准层验收制度是否落实,装配式建筑分项工程专项验收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6.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质量。对建筑材料、构配件、电气设备等进行抽检,重点检查钢材、钢筋、防水材料、电线电缆、给排水管材等建筑材料;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是否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检查是否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超认证范围生产强制性认证建材产品,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建材产品等违法行为。
我局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专项检查部署,以及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发展态势,穿插或调整进行相关专项检查,具体检查实施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检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开展情况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试验室的质量检测行为,重点对地基基础、结构实体、钢筋、混凝土试件、防水材料、幕墙及门窗等影响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项目检测过程、检测报告等资料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提升精品工程意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认真履行质量责任,检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工作,按照检查组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市质监站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参建各方和检测机构存在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或质量问题的,将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由属地监管单位督促相关单位跟进整改工作;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等途径将收集的相关线索和证据移交各区住建部门,由其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三)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认真组织,严格执法,每个季度专项检查结束应及时分析总结,并于下一个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我局。对收到执法建议书、违法线索移交等要组织执法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未进行行政处罚的,需将不予处罚的理由报我局。市质监站每个季度汇总全市综合检查情况后进行分析。
(四)请各区住建部门将负责本次综合检查的联系人名单于2023年2月20日前发送至 longwu@gz.gov.cn。
专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 XX区2023年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综合检查联系人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9日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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