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2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6 09:34 来源:住建小云通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产业工人队伍的职业技能水平,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我厅决定举办202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竞赛开辟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发现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的积极作用,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广大职工切磋技艺、交流经验、提高技能、展现风采提供技术大比武平台,有力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

  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BIM专业委员会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州盛冠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粤建职业培训学校

  广东省祥粤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设立竞赛组委会,总体负责大赛整体安排和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厅主要领导任组委会主任,分管领导任组委会副主任,厅相关处室及承办、协办单位负责同志任委员(见附件1)。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工作分工为:

  1.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负责本次大赛各个工种竞赛的具体组织,代表竞赛组委会印发竞赛的后续相关通知,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竞赛技术委员会由竞赛组委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技术文件制定、试题命制、现场裁判等各项赛务工作。

  3.竞赛监审委员会由竞赛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等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共同组成,负责大赛试题保密、现场监督、仲裁等工作。

  三、竞赛类别及工种

  本次大赛已列入广东省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为省级二类竞赛,竞赛等级为三级(高级工),竞赛工种共两个,分别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员和钢筋工。

  四、竞赛时间、地点

  本次大赛定于2020年8月26日-28日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东路38号)举行,报到时间为26日下午。

  五、竞赛内容与方式

  (一)本次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两部分组成,竞赛内容均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基础,按照省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实施,根据本次大赛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技术文件执行。

  (二)理论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实际操作比赛由参赛选手按规定的内容现场独立完成操作,其中BIM实操竞赛由选手根据实操题目现场在计算机上建模,建模所用软件由全部参赛选手投票选定。

  (三)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均实行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每个参赛选手的总成绩按照3(理论):7(实操)的权重计算。

  (四)同一工种参赛选手的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实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则以实际操作完成时间短者排名靠前。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加赛理论考试,直至赛出个人总成绩前15名选手。

  六、参赛人员要求

  参赛选手应是在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在职职工(不含各类院校教师)。之前因参加其他与本次大赛相同工种竞赛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 荣誉称号人员,不得再次以相同工种选手身份参加本次大赛。

  七、组队与报名

  (一)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中央在粤及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均可组队参赛,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二)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个工种须至少组织两个代表队参赛(原则上每个工种不超过4个代表队),其他各地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个工种须至少组织一个代表队参加比赛(原则上每个工种不超过2个代表队)。

  (三)中央驻粤及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如中建四局、中铁广州工程局、中铁25局、省建工集团等)单独组队参加相应工种的竞赛;中央企业驻粤分支机构、国有及非公大型(集团)企业可单独组队,也可参加所在地市的代表队。

  (四)各工种每个参赛队有由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和3名参赛选手组成。领队和技术指导可以为同一个人,但参赛选手不能作为领队,同一领队(技术指导)可兼任本单位多支参赛代表队的领队(技术指导)。

  (五)各参赛队请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专用电子邮箱(zjt_gh@gd.gov.cn)。

  1.参赛报名表(附件3、4、5)。

  2.领队、技术指导、参赛选手的近期免冠白底大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并注姓名)。

  3.各参赛选手5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及用于网络投票用的工作照电子版1张(照片须是与参赛工种相关的工作照,画面清晰,文件大小在0.6M以上,jpg格式)。

  八、大赛宣传

  (一)竞赛组委会将在省有关媒体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并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务版(http://zfcxjst.gd.gov.cn)和行业版(http://www.gdcic.net)以及微信公众号“广东建设信息网”上开设专栏对大赛进行宣传报道,并开展参赛选手人气网络投票活动,大赛组委会将在网站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对各参赛代表队及参赛选手进行介绍。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及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报送各地各单位开展初赛(选拔赛)的相关宣传图文,共同做好大赛的宣传报道。

  九、大赛奖项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

  (一)个人奖

  1.各工种竞赛总成绩第1名且所在单位已成立工会组织的选手,由省总工会按程序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已获得过“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的不再重复授予)。

  2.各工种竞赛个人总成绩前5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竞赛成绩名次证书;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已获得过“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的不再重复授予);由省总工会联合有关部门发文通报。

  3.各工种竞赛个人总成绩6-15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优秀选手”奖状。

  4.本次大赛的钢筋工工种,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参赛选手,可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原已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符合粤劳社函〔2007〕1759号文规定晋升技师资格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技师。

  5.对各工种网络投票票数排名前5名者,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奖状。

  (二)团体奖

  1.各工种团体总成绩(3名选手总成绩之和)前3名的代表队,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名次奖牌;对4-8名的代表队,颁发优胜奖牌。

  2.对本次大赛中参赛及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状及奖牌。

  3.对本次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突出贡献奖”奖状及奖牌。

  十、其他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本次大赛组织工作,指定一名联络员,加强与本地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认真组织选拔选手并组队参赛;并于2020年7月16日前将联络人回执(见附件2)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专用电子邮箱(zjt_gh@gd.gov.cn)。

  (二)各参赛队要按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参赛队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并严格遵守本次大赛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

  (三)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为落实防疫要求,本次大赛的住宿、用餐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协调安排。其中,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参赛队请与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确认食宿事宜;钢筋工参赛队请与省建设教育协会确认食宿事宜。

  (四)本次大赛的赛务保障工作由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和省建设教育协会共同负责。

  (五)各参赛队伍应统一着装(服装由各参赛队自定),并按技术文件的要求携带竞赛用具等物品。选手安全帽颜色统一为蓝色,领队及技术指导安全帽统一为黄色。

  (六)本次大赛的优秀选手,将组队集训并参加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员和钢筋工的全国竞赛。

  (七)本次大赛的后续通知及各工种的技术文件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代章)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联系人:史红杰,联系电话:(020)83133617。

  2.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联系人:罗振城、吴花,联系电话:(020)83602043、83514408。

  3.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联系人:吴文楚,联系电话:(020)86387336。

  附件:1.202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20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联络人回执

     3.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员竞赛报名汇总表

     4.钢筋工竞赛报名汇总表

     5.各工种竞赛选手报名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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