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拟新开工改造345个老旧小区 广东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发布时间:2020-08-10 17:00 来源:住建小云通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的社会基层治理工程。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强调要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据悉,这是国务院首次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出台的专门文件。 

  

       明确任务 我省今年拟新开工改造345个老旧小区

  根据《指导意见》,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7月23日,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召开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

  据了解,2020年,我省任务目标是新开工改造345个城镇老旧小区,涉及居民约18.26万户。截至7月底,我省2020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项目,已完成改造老旧小区45个,涉及居民4.21万户;正在开展改造老旧小区226个,涉及居民13.45万户,按户数统计开工率65.8%。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天翼在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上提出,要全面摸清全省城镇老旧小区底数,纳入全省老旧小区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科学编制专项改造规划和计划,纳入城市更新的总体盘子统筹谋划,区分轻重缓急,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分批谋划推进;同时优化项目管理模式,改进项目规划设计和审批验收程序,健全项目管理机制,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让人民群众生活

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创新举措 助推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

  面对量大面广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我省各地在改造方式、改造内容、项目审批和建设方面完善配套政策,因地制宜,研究制定项目审批、标准体系、土地支持、规划引导、财税金融、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等相关支持政策,创新举措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助推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

  在改造内容方面,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特点,根据基础条件、居民需求等因素,在改造内容分成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的基础上,选取“关键小事”作为改造重点;在改造方式方面,注重整合资源,连片改造。从基层居民追求更高品质社区生活的需求出发,将老旧小区改造置于“十五分钟生活圈”内全面统筹,推动完整社区建设。如广州全市谋划了36个片区,并把完善适老设施作为重点,大力推动电梯加装工作,截至2020年6月底已累计完成加装电梯5217台。韶关市在府前社区开展了约一平方公里范围的连片成片多个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实现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

  在项目审批和建设方面,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工作成效。如广州市优化“策划—立项—报建—施工—验收”各阶段流程,灵活采用成片集中打包报建及单项报建相结合的方式,推行“一站式服务”“并联审批”,提升审批效能。创新实施模式,通过EPC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BOT(建设—经营—转让)等模式开展改造,提升实施效率;韶关市建立了改造绿色通道,优化简化审批手续环节,减少非必要程序的资金消耗。老旧小区改造实行了改造方案备案制,方案确定后即视为立项依据,免除了可研报告编制等环节,老旧小区改造是维修工程,不涉及新增建筑,取消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行政许可手续,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直接进行施工。

  在组织机制方面,注重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坚持“共同缔造”理念,建立政府统筹组织、街道具体实施、居民全程参与、社会积极推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基层党组织作用,引导小区引入物业管理服务或建立自治组织,健全社区管理制度;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由居民自主选择改造内容、全程参与,为长效治理打下基础。广州市引导社区成立“建设管理委员会”或“居民议事会”,改造前中后全过程收集群众意见;举办老旧小区微改造规划设计方案竞赛,由居民参与设计成果评选;组织社区规划师、社区工程师和志愿者深度参与改造,在泮塘五约,盐运西、三眼井、旧南海县等历史文化街区内,成立了充分发挥居民自治、高校、艺术家、设计团队共同参与“共同缔造工作坊”。

  佛山市制定《开展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行动计划》,编制“一社一策”的改造方案,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工作坊等方式,了解居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居民参与的热情。

  

       提升品质 兼顾城市特色与注重历史传承

  2018年10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州考察永庆坊时指出,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兼顾展现城市特色,注重历史传承。如融合商旅文住等多功能的复合型老旧小区,结合全要素品质提升项目,统筹城市环境、营商环境及景观形象,实行“一小区一特色、一路一品”,打造活力开放的品质社区。对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小区,坚持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彰显岭南文化特色,支持引入企业进行活化利用,改善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小区业态、跟进维护管养。

  以永庆坊为代表的历史文化街区,在广州老城“微改造”的精雕细琢中,传承文明、延续文化,焕发出新时代的青春活力。已经开业运营的永庆坊一期吸引了近60家文化创意、精品民宿、时尚餐饮、文化传媒等商户和企业,成为各领域创客的聚集之地。广州把永庆坊的“微改造”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将人居环境较差的779个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目前,第一批380个老旧小区已经改造完毕,第二批改造工作正在推进之中,改造项目惠及49万户家庭157万居民。

  江门市作为省老旧小区改造四个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老旧小区的人居环境、生活品质显著提升。位于江门长堤历史街区东段的石湾社区(启明里),现存建筑大部分建于清末民初,是江门现存最早、保留最好、最成规模的侨居历史起源点。去年以来,江门市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将这一历史街区各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及照明提升,对街区广场进行改造。在完善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深挖本土历史文化底蕴,引导培育文旅产业,打造具有本地侨乡特色的新业态,逐步激发片区活力,弘扬历史文化,推进“夜间经济”发展,使老旧小区改造既有“面子”,更有“里子”。

  

       激发活力 探索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机制

  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介绍,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方面是老旧小区改造利益相关方多而杂,居民意见难统一,现有的政策机制难以满足复杂多样化的要求,统筹协调难度大;另一方面是资金筹措难。老旧片区的居民普遍经济条件不够宽裕,甚至为低收入人群,且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大部分是房屋外部的公共区域,目前除加装电梯以外,其余改造项目难以让小区居民承担改造费用。同时,老旧小区建筑密度大,在现有微改造政策下,难以开发出可供经营的“造血”空间,难以产生长期稳定的收益回报,社会资本参与动力不足。

  为建立改造资金由政府与居民及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我省结合拟改造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改造内容,确定改造资金共担机制,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给予支持、管线单位和原产权单位积极支持,以政府债券方式融资,实现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基础类改造内容,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政府重点予以支持;完善类,即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政府适当给予支持;提升类,即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重点在资源统筹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同时,探索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的机制,采取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库(场)、加装电梯、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的改造建设和运营,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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