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局举行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新措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12-29 00:00 来源:住建小云通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粤港合作,促进粤港两地建筑业协同发展,12月29日上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局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举行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新措施新闻发布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蔡瀛,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局常任秘书长林世雄出席并答记者问。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部长蒋建湘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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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发布了《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启动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开业执业新措施试点,将通过备案形式,允许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或法定有权机构认可的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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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瀛表示,《办法》的实施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促进香港更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大局,推动粤港建筑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接下来,将会有更多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开业执业,必将更好发挥香港企业和专业人才优势,加速粤港建筑市场管理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助推两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未来粤港建筑业界必将在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走出去”方面加强合作,携手共进,共创佳绩,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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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世雄发布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局支持新措施意见,他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总面积达五万多平方公里,相当于五十多个香港,有六千多万人口,是内地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能提供非常多机遇。新措施的推出,为香港业界带来令人振奋的喜讯,也是粤港业界多年来努力的成果,不仅标志着粤港两地合作的突破,也将为香港建筑及相关工程领域在内地城市发展提供示范效应。香港业界将把握机遇,助力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国际级一流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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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建湘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局以及卢伟国、谢伟铨两位立法会议员等为推动《办法》出台和两地合作交流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谢。他表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办法》恰逢其时,是中央切实回应香港业界诉求,指导推动广东省有力支持香港业界在大湾区内地城市更便利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揽子解决了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的准入问题。同时建议香港业界朋友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内地的相关政策法规,恪守法律和国家安全底线。

  备案后即可开业执业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对港澳在建筑及相关工程等领域实施特别开放措施,研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行业准入等限制,在广东为港澳投资者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要积极作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推动三地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人员等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10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政策措施。

  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内地与港澳在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规划师等6个专业开展执业资格互认,截至2020年11月底,已有1630名香港专业人士通过互认取得内地注册执业资格。通过互认取得内地执业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进入内地建筑及相关工程领域企业并办理执业注册后,可以依照内地法规开展相应执业活动。目前,有151名通过互认取得内地执业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广东办理执业注册。同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大力支持广东自贸区南沙、横琴、前海片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度创新,出台有关措施,落实具体工程项目试行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试点项目总投资达到25.49亿元人民币。

  推行资格互认以及试行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为粤港澳三地制度规则衔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按照内地现行法规规定,港澳企业和人员仍须取得内地相应的资质资格方可在内地从事建筑领域相关活动,由于大部分港澳企业难以满足内地企业资质申请条件,以及大部分港澳专业人士既达不到资格互认条件又难以考取内地执业资格,所以,必须实行特别开放措施,才能真正便利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开业执业。

  记者在会上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粤港建筑业企业、人员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并满足香港业界在内地市场获得更大发展空间的期许,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会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局及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有关部门协同研究,推动相关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经向住房城乡建设部请示并获大力支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已出台《办法》,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面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开展试点,允许按有关规定备案后即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办法》重点从备案对象、备案程序、业务范围、从业规则、监督管理等方面,对规范香港工程建设咨询服务企业和专业人士的备案管理和开业执业活动进行了明确。

  线上申请简政便企

  实现一次备案多地通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十分重视对香港业界的疑惑和关切并作出答复。据介绍,按照《办法》备案后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的对象是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或法定有权机构认可的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其中,香港企业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顾问公司、建筑师事务所、测量师事务所、园境师事务所等;专业人士主要包括香港工程建设咨询领域的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以及注册测量师等。

  如何才能申请备案?这是众多企业和专业人士关心的问题。据介绍,备案方式清晰简便,采取网上申报,由申请人在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备案管理平台”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办理”。其中,香港企业以及该企业内的专业人士的备案由该企业统一办理,加入内地企业的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由该内地企业办理,相关材料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局或工务部门认可,或者经内地公证机构公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受理备案申请,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在网站公布。

  为完善香港与内地的建筑业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办法》遵循业务相近原则,将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的业务范围与内地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所对应的业务范围进行比对,取最为相近的内地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所对应的业务范围作为香港企业、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展业务的业务范围。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备案后,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通行,便利其开业执业。

  加强粤港联动

  合力共建信用管理机制

  在享受开放市场、优化服务的便利的同时,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的开业执业仍需接受监督管理。根据《办法》有关规定,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照内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对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的开业执业活动实施监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内地对企业和人员的管理规定依法处置,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商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局建立畅通的联系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两地政府部门间开放、共享数据,实现对备案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的信用管理。

  蔡瀛表示,为确保《办法》有关措施落实落地,需要在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备案便利度、强化跟踪问效上下功夫。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备案“不见面、少跑腿”。同时,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把现有政策细化为实施细则,增强措施的可操作性,确保《办法》有关措施真正落实、落地、落细。

  省港澳办、省大湾区办、省自贸办、香港中联办广东联络部、香港贸发局驻广州办等有关负责同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以及在粤的香港建设领域专业人士代表在广东会场参会。

  香港立法会议员卢伟国、谢伟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何英杰,以及来自香港建筑业界的企业和专业人士代表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在香港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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