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21年度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格评审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17:15 来源:住建小云通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管、市政、园林、环卫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各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服务工作,加深对职称评价标准的理解,提高申报材料质量,现定于2021年11月下旬开始在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分片区开展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格政策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1月下旬开始在全省分片区开展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半天,计划举办8期,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培训对象

  (一)符合评审申报条件,拟申报2021、2022年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申报广州、深圳、东莞及各地级以上市评委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提到的建筑建材专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对象(从事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等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

  (三)相关单位负责建筑专业职称工作的人员(限1-2名)。

  三、培训内容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政策和标准条件解读;

  (二)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解读;

  (三)介绍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填写及申报等注意事项。

  四、报名方式

  (一)即日起接受预报名,请学员在“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微信公众号选择“职称政策宣讲报名”菜单栏或在电脑端登录“广东建设教育网”(www.gdjsjy.net)报名。因涉及疫情防控及人脸识别电子签到需要,请学员本人自行登录报名,不接受代报名。该培训班按片区举行培训,报名时请按照属地原则选择对应的期数。

  (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预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安排培训。开班前3天将以手机短信通知学员具体培训时间和地址(请注意关闭手机上相关短信拦截软件),亦可留意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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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微信公众号)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各市、各单位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及时做好宣传并组织本市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三)请学员务必本人在培训现场进行电子签到,出示“粤康码”绿码和行程卡,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参加培训。若有以下情况请勿参加培训:参加培训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人员;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或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的人员;有其他疑似情况的人员。

  (四)参训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

  (五)委托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负责本次培训。


  附件:2021年度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格评审政策培训班安排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9日  

(报名咨询电话:020-86380083,职称政策咨询电话:020-86580280,020-86387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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