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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03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对2023-2024年度企业申报的1886项工法进行了评审,其中568项工法通过评审,拟评定为“2023-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现将工法名称、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4年12月9日起至15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署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反映材料务必内容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诬陷造谣,否则一概不予受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
邮政编码:510045。
附件:2023-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公示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5日
摘自: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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